最近看了一則銷毀買不去的好書的報導,引發不少討論。
我只是讀者,對出版/書店行業不太認識。不過,就我所知,書作為印刷品,在買不去不能長久存倉的情況下,紙漿化(pulping)這種銷毀/重生(紙張-紙漿-紙張)做法全球普遍。新書天天出版,店鋪書架位置寶貴,不可能長期留給銷情欠佳的過氣新書。
為了滿足不可能準確預知的需求,書的印量高於最終銷量,難以避免。通過較多次印刷但較低印量,可以一定程度上減少剩餘供應,但又有成本考量。
在書店不是買斷,最終可以退書給出版商的市場,真正需求更難估量,剩餘供應更嚴重。銷毀/紙漿化多數在出版商那邊進行,但有時也會在大型書店那邊代辦(退回書皮證明數量)。或許等到將來實體書退出舞台,絕大部分讀者讀電子書時,銷毀書籍這做法才會消失。
說起來,書從售賣/寄賣到庫存/銷毀,其實很多時候還會經過另一階段,不過,這在中文書市場似乎並不常見,那就是所謂的滯銷書(remaindered books)書店。出版商將滯銷書賤價賣給這些專門書店售賣,收回一定成本。譬如在澳洲,這類滯銷書書店幾乎在每個大中型商場都有一家。從前出版商/書店會在書頁上劃上大條紋以資識別(防止再度流向一般書店),不過這做法近年似已不再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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