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看到讀者或書評人拿著作品一些錯字或誤用的典故左挑右剔總覺可笑。
及至自己就
向田邦子《父親的道歉信》「後記」 的寫作年份的錯誤寫了一大堆,才明瞭每個人都可能是個挑剔的讀者,只是覺得刺眼不挑剔不行的地方各有不同而已。
(當時自我解嘲,說:“對於這雞毛蒜皮事也煞有介事地寫了一通,用向田邦子的話,那可能是我的「貧賤性格」作祟”)
這星期讀裴在美的
《台北的美麗和憂傷》,總的來說覺得作者在經營這中篇的時候野心不少但火候不足(書還收入七篇短篇)。不過,接下來寫的不是書評,而是挑剔。先看書中這段:
打開收音機,正在播放一支約翰藍儂的曲子。鼻音低柔,彷彿哼唱催眠曲似的。
Michelle, ma belle, sont les mots qui vont tres bien ensemble..
開頭的這句法文唱得真好聽:蜜雪兒,我的美人──這幾個字放在一起還真合適…
當然合適囉,押韻麼。受到旋律的感染,他不知不覺跟著節奏搖晃起來,這原是他那個年代的歌。手忍不住在大腿上打起拍子。
看到以後眼裏有刺。Michelle怎麼可能會是約翰藍儂唱的曲子!藍儂根本不曾愛過蜜雪兒!是作者的錯?還是作者故意讓書中男人出錯?如是後者,有甚麼深意,書較後部分會有下文交代嗎?
結果沒有。
(其實,書中還有這麼一段:
肚子餓了,就吃他帶來的三明治、茶葉蛋、汽水等。光溜溜躺在床上吃喝,像一個室內的野餐會。讓我聯想到一張有微笑裸女的野餐油畫。
「莫內。」詹嘴角浮起笑,「我看過,在羅浮宮。」有一絲得意。
既然作者寫這個男人(跟聽Michelle的是兩個人)說的時候“嘴角浮起笑”“有一絲得意”,那我就不再計較,將錯把馬內(Manet)作莫內(Monet)的責任全放在這個虛構的男人身上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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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在美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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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在美文选 (內收台北的美麗和憂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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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美麗和憂傷(節錄) (來自作者部落格,內有“聽藍儂唱Michelle”一段)
- Wikipedia:
Michelle (s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