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書的另一評論重點,是作者對香港警察的看法。陳浩基在後記寫得很清楚,他從小已形成的警察形象,是堅強,無私,正義,勇敢,忠誠地為市民服務,可是近年眼見香港社會及香港警察的種種變化,他的想法已有動搖。
書名為何叫《13.67》?因為書是由六個倒時序的故事組成,年份從2013到1967。那為什麼要選13和67?當然是作者的故意安排。陳浩基在(2014年4月佔領山雨欲來之時寫的)後記說,今天香港像繞了一圈,回到1967(社會動盪人心惶惶的年代)。而他直言不知道今後的香港,能否像1967年後那樣,一步一步復甦,走正確的道路,也不知道,他心目中的正面警察形象,能否再次建立,讓大家再以警隊為榮。
關於香港警隊變質,經歷了這幾年來的政治社會大事件,特別是這幾個月來的佔領與後續,公眾已有大量且激烈的討論,我大致同意變質已然發生且在加速變壞。但這不是本文重點。
我想在此談談陳浩基的警察正義觀。讀過這書,當會明瞭作者通過主角的査案理念和手法,帶出很清楚的一套警察正義觀。若要簡而言之,其實可從第一篇的開首,引述「師傅」關振鐸經常掛在嘴邊,對「徒弟」駱小明說的:
辦案不可以墨守成規。警隊裡已經有太多因循苟且,只按照死板的規則做事的人,雖然紀律部隊遵從上級指示是鐵則,但你要記得,警察的真正任務是保護市民。如果制度令無辜的市民受害,令公義無法彰顯,那麼,我們就有充分的理由去反抗那些僵化的制度。
本來,這種不按牌理出牌,甚至常以違反規條辦案的天才警察,在推理小說中經常出現,甚至屬主流。小說畢竟是虛構,脫離現實,實不宜深究。但陳浩基既然很認真地談論現實中的逐漸變質的香港警隊,那我也不妨認真回應。
這種警察正義觀(為正義不惜違規),其實非常危險,對社會弊多於利,對正義有害無益。試想想,當我們說香港警察變質變壞,其他人可不是這樣看,且不是違心地否認,而是真心認為錯不在警察,而在評擊他們的人。特別是香港警察本身,他們會認為自己是變質變壞放棄維護公義的隊伍嗎?部分,甚至大部份不會這樣想。他們反倒認為自己是在惡意針對下,盡力彰顯公義保護無辜市民呢!
誰是誰非,自是各執一詞。但若以陳浩基的警察正義觀為準則,一旦警察認定自己正在維護公義,以違規手法達到目的也不為過,那就天下大亂,加速變質了。很多人不是說,香港警察在佔領期間和其後的行為,是黑警,是砌生豬肉的任意違規違法所為嗎?
我還是相信,擁有權力的組織(譬如警隊)和個人(譬如警察),在行使權力時要受到嚴格的制衡監察和事後問責。而這些組織和個人亦應有接受這種權利規限的認知和心理準備。這才是健全社會應有之象,而不是自覺把持正義,就可為所欲為,試圖繞過規限,濫用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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