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9

野外遇見鴨嘴獸

Platypus,中譯鴨嘴獸,只在澳洲東部生活。因各地水質越來越差,鴨嘴獸合適棲息地越來越少,頻臨絕種。不要說外國人,絕大多數澳洲人從未在野外見過鴨嘴獸。


鴨嘴獸雖屬哺乳類,卻稀奇地是產卵動物,跟Echidna(針鼴,一種像刺蝟的小動物)一樣。針鼴也是澳洲一帶獨有,看資料說祖宗幾千代前跟鴨嘴獸是近親,但在演化過程中,一變水棲,一變陸棲,外貌也毫不近似。

它所以叫鴨嘴獸,自然跟那「鴨嘴」有關。二百多年前,一隻鴨嘴獸標本被帶到歐洲,當時這個高等文明地區的科學家懷疑是個騙局,這隻外形詭異的東西只是被人將不同動物部位(鴨嘴+海狸身)湊拼而成。

- Wikipedia: Platypus

開場白那麼長,正題現在開始:我曾在野外見過鴨嘴獸,且是數十隻之多!本來,我這種旅人根本不可能遇上稀有動物,但去對了地點,加點幸運,成功。

話說兩年前去Mackay小旅行。Mackay是昆士蘭州一個沿海城市,位置約在海岸線中間,談不上很熱門的旅遊點。我決定去玩玩,又不想兩三天來回,於是來個六日五夜,那我必須找尋更多景點,充實旅程。其中一個,鎖定了離城市不遠,往內陸車程一個多小時的Eungella國家公園。

做詳細功課時才發現,它以能在野外觀看鴨嘴獸知名。不過,資料說,鴨嘴獸很害羞,聞人聲即遁,且多在清晨和黃昏出沒,不利我這日歸遊客(專業的多在附近露營地過夜)。

那天到達傳說中的鴨嘴獸出沒地,問旅客中心員工,具體應怎麼去找。那時已是中午過外,我弱弱地問,看得到的機會大嗎?她說,現在(8月)是它們的交配期,比平時活躍得多,一定能見到,放心。

果然!不過,數量雖多,這種小動物總在河中意想不到的地方浮出水面,幾秒後又潛回。我拿傻瓜機亂拍,拍了百多張,可用的不過幾張,這張已是最滿意的了。

- 不要錯過旅客中心轉貼的,一段攝於交配期的珍貴短片

2021-05-15

「小雞雞山?」死而復生

哈,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別多!剛才出帖抱怨人生首度被Blogger移除帖子(那篇「小雞雞山?」),且是以Malware and Virus為由刪帖。很不忿,一小時前以舊圖加抱怨文再發新帖,說要看看會否同一下場。

剛剛電郵彈出,是關於「小雞雞山?」的。以為舊圖新帖又被移除。原來不是,剛好相反!Blogger告知,經重新審視後,已將當初刪除的「小雞雞山?」帖還原。

究竟,估狗Blogger是看了我的抱怨新帖後review & reinstate,還是本身真的有此機制,殺帖後會自動重新審視決定再作決定?

大家覺得呢?

- 曾堯角落:小雞雞山?
- 曾堯角落:重貼「小雞雞山?」

重貼「小雞雞山?」

今早看電郵,呆了一呆,Blogger通知移除了我網誌上的「小雞雞山?」帖(內容基本上是從一篇臉書帖搬過來的照片和文字)!

用了估狗旗下的Blogger網誌近二十年,貼過4417篇圖文(如今要減一篇啦),帖子被移除還是首次。望著這個電郵標題,心想,莫非Blogger覺得「小雞雞山」用詞粗鄙淫邪?又或是因為此山在原住民文化有一定地位,以「小雞雞山」形容被視為褻瀆?

點進電郵內文,更迷茫了,因為Blogger解釋,這帖違反了用戶守則中的Malware and Virus(惡意程式和病毒)政策。我這張照片有毒嗎?若是,為何單單這張照片有毒?

臉書素以動輒刪文見稱,誰知這張照片被估狗砍掉,在臉書還存活著呢(我至今從未被臉書禁言或刪文)!

現在用舊內容發新帖子,看看會否同一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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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Coonowrin,布里斯本以北(一個多小時車程)Glasshouse Mountains群其中一座。說是mountain,其實高度不足400米。

我叫它「小雞雞山」。大家說像不像?


2021-03-23

濕身白鸚鵡來避雨

大家想必有看澳洲多地豪雨成災的新聞。布里斯本也是連日大雨,今早就有三隻白鸚鵡來避雨。




說是濕身,不過是人類的概念。白鸚鵡即使全身濕透,有點狼狽,身子猛力搖擺幾下後,就回復正常。


2021-03-22

楊潔篪不吃這一套,吃了泡麵

第二場會議開始前,王毅問,午飯吃了?楊潔篪答,我吃的泡麵。

原因?據爆料,楊帶身邊人到餐廳,點了高級商務午餐後,跟身邊人洋洋得意地重溫昨日的「大言」,說:我就「平視」著對面的blinken,眼也不blink,直斥「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口譯專業的身邊人,嬌笑回應道:就是嘛,we chinese won’t eat this set!(説時表情像小燕子一樣,稍微誇張,可愛極了)

結果等呀等等呀等,點的套餐沒有到來。時間緊迫,楊跟身邊人急步回房間 ⋯⋯ 草草弄個泡麵 ⋯⋯ 就出發到會場。

2021-03-08

「施密特主義」之興起與「港版國安法」

沈旭暉:《港區國安法》與「施密特主義」:為什麼同樣的法律,效果不再一樣?(明報 2021-03-08)
什麼是法律?什麼是法治?什麼是「依法治國」?連張達明、陳文敏等法律學者也慨嘆不再懂怎樣在香港教法律,《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大家想必對此有了全新認知。不過「法學」這概念博大精深,不少外國學者開始發現,現在中國在香港這一套,根本是納粹德國時代法學家施密特(Carl Schmitt)的借屍還魂。The Atlantic不久前一篇來自Chang Che的有關文章,就很值得一讀。 
中國法學界近年出現「施密特狂熱」 文章認為,中國管治模式近年的最大改變,在於習近平上台後,共產黨內部的意識形態出現了明顯「覺悟」,中國官方對持不同政見者的有限寬容,可說是結構性消失,而對新疆、西藏、內蒙、香港等的有限自治,亦開始強烈打壓。其間一群被稱為「國家主義者」的學者,逐漸成為主流,他們主張國家至上,「穩定壓倒一切」,相信唯有中央重槌出擊,中國才能維持穩定,而穩定了,(有中國特色的)自由、人權等權利,才能實現。 
這樣的論述成為主流,也有其學術背景,反映中國法學界近年出現的「施密特狂熱」。 
施密特是德國法學家、柏林大學教授,1933年加入納粹黨,雖然只在納粹黨正式過了3年,並非狂熱信徒,但他的反自由主義法律哲學理論,對納粹黨的「依法治國」、希特勒對法學的認知,造成了非常深遠的影響。相對於自由主義者認為「法治」(rule of law)是一切的最終權威,施密特則認為主權國家應該擁有一切的最終決定權;假如凡事高舉不能被國家完全掌控的「法治」,只會削弱一個國家處理事務的能力,反而令國民暴露在「外國勢力」敵人的威脅之下。
中國的「施密特狂熱」,據Chang Che 所言,則是在2000 年後慢慢萌芽,並在近10 年成為主流顯學。哲學家劉小楓將施密特的主要著作譯成中文,在中國各院校師生間掀起熱潮,而且沒有西方「談納粹色變」的忌諱。被問到施密特與納粹的連結時,北京大學法學教授陳端洪認為那是他的「個人選擇」,不代表施密特的思想本身是邪惡的。 
在香港,陳端洪這名字也許沒有多少人認識,但自2014年以來,他在內地,就對香港議題不斷發表文章,據《紐約時報》報道,他是北京對港事務顧問之一。陳端洪在2018年曾直接引用施密特,為實施《國家安全法》辯護:「當國家處於極端危險中,即生死存亡之時,國家可以懸置相對憲法律的規範,特別是其中的公民權利條款,而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此同時,習近平主席對中國的「國家安全觀」也進行了「深化」,現在計有16 種,而港區國安法目前(表面上)「只」包括約4 種。不過香港被涵蓋在國安概念這決定,其實早在上述觀念提出之時,已成定局,不過是等待時機去頒布而已。所以無論有沒有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劇本也早已寫成。 
中央推動港區國安法 涉及整個國家佈局 Chang Che文章提到的另一位學者,則更為我們熟悉:同樣是北京大學法學教授的強世功。他曾在香港中聯辦工作,出版過《中國香港》一書,而位列「國師」。這本書其實寫得很不錯,並不殺氣騰騰,而且對香港由下而上的傳統有頗多了解,可惜他在書中談到的一點彈性,並未在香港的現實情况出現。到了強世功撰寫2014年中國政府的「一國兩制」白皮書,更有一錘定音之勢:正是這份白皮書,提出北京對香港要擁有「全面管治權」,明確說出「一國」的主權,必須優先於「兩制」的公民自由,而這逐漸成為官方指導思想、國情班必修內容。強世功正是以施密特理論為基礎,指出香港的反抗勢力若繼續蔓延,可能會令中國付出「慘痛代價」,故此必須落實港區國安法。 
從這角度看,中央政府義無反顧在香港推動港區國安法,絕非單是為了香港「二次回歸」,而是涉及整個國家的佈局,乃至舉國體制背後的官方意識形態,或曰「國魂」。澳洲政治學教授 Haig Patapan 認為,施密特的理念,讓當代中國學者將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的合法性,放在民族主義、外部敵人等因素身上,取代了過時的階級鬥爭觀念。這樣一來,起碼在西方學者眼中,中國政府對施密特思想的應用,反映北京可能已從一個「輕視自由主義規範」的政府,變成一個「反自由主義規範」、而要自己建構新國際規範的全球政府。 
於是乎,主權國家高於一切,就是今天香港的寫照。我們熟悉的、以普通法為基礎撰寫的《基本法》依然存在,所有條文本身都繼續適用,理論上,不應有天翻地覆的改變。但「一國高於兩制」,所以任何涉及「國家」層面的東西: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國家統一、國家尊嚴、國家責任、國家形象……都是一國。此所以香港教育制度損害「國家利益」,就屬於一國議題,要所謂「刮骨療毒」;香港醫護罷工損害「國家責任」,也是一國議題,需要秋後算帳。如此這般,納粹施密特主義法治觀治下的香港,雖然表面上還是使用一樣的法律,但有了港區國安法作為指導綱領,早已面目全非。 
表面上,港區國安法的四大類罪行,並沒有通過前的追溯力。但港區國安法同時規定,警隊的國安處可以適用國安法賦予的權力,調查涉及國家安全的任何案件;而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如有不清晰之處,則根據港區國安法47 條,由行政長官發出證明決定。這樣一來,雞毛蒜皮至本來簡單民事訴訟可以解決的「壹傳媒大樓疑似濫用地契經營秘書公司案」,卻成了國安處拘捕當事人的「大案」,甚至已經離職《蘋果日報》20年的前高層,也被國安處約落口供。有了這窗口,其實普通法的任何刑法,都可以用保釋門檻極高、毋須法庭手令「任查」的「國安套餐」處理,整個香港對法律的理解,自然被顛覆。加上群眾運動已經發動,假如法官判決不被認為符合「國家利益」,就會被「熱心市民」批鬥為「黃官」,這一套,和納粹德國的法官待遇,正是一脈相承。 
回想納粹德國時代,「依法治國」會強調,一切對德意志好的,就是合法的。其實希特勒掌權時,大部分法律,還是沿用威瑪共和國的法律,而那些法律都是經過三權分立、民主程序制定的,德國人對條文的認真,也不容懷疑。希特勒政府只是利用1933年通過的《授權法》,得到日後自行立法的權力,從此不少新法凌駕了《威瑪憲法》對人權、民主、監督等的保障(有點像國安法),然後出現了希特勒(及其代表的國家利益)凌駕一切的「元首原則」,逐漸加了一些像反猶太人的《紐倫堡法案》等。但此外,就沒有大規模改變本來的法律條文。 
換句話說,結構上,這是一個「雙元法體」:威瑪共和的真法治基礎,之上卻蓋上納粹主義的指導思想和綱領法規。結果,原班德國法官人馬、司法體系、公務員等傳統精英,有了納粹附加的綱領性法律,再在經過一輪「整頓」(例如以群眾運動式的「人民法庭」對傳統法官構成制約),也不得不集體迎接「新時代」。同樣的法律,放在同一群法官手中,就出現完全不同的演繹、處理和判刑基準。 
回到「新香港」。一場初選公審,充滿納粹、蘇維埃制度show trial的特色,即使是第三世界國家的法庭,也不會如此折騰、侮辱被告們;但香港使用的,卻完全是字面上符合普通法的司法程序,一切絕對「依法」。未來,勿謂言之不預。

- Chang Che: The Nazi Inspiring China’s Communists - A decades-old legal argument used by Hitler has found support in Beijing. (The Atlantic,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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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Taiwan in Deutschland FB專頁去年8月簡介Die Welt(世界報)文章:Pekings Anleihen bei Carl Schmitt(北京借用施密特思想)
[編按:希特勒的明星法學家卡爾·施密特(Carl Schmitt)如何影響中國「國家主義者」?而施密特的「例外狀態」又如何催生「港版國安法」?喜歡德國法哲學、關注香港情勢的讀者,不要錯過《世界報》記者Maximilian Kalkhof這篇精采好文。] 
"Hitlers Star-Jurist inspiriert heute Staatsrechtler in China. Die nutzen sein Werk als Rechtfertigung für das Vorgehen gegen den Freiheitskampf in Hongkong." 
【#北京借用施密特思想】(Pekings Anleihen bei Carl Schmitt) Die Welt (世界報),2020年8月24日,6版 
希勒勒的明星法學家如今啟發中國的國家法學者,他們用他的著作來合理化北京對港人爭民主的打壓。 
他在文章中引用一位德國思想家的作品,「國家的存在是第一位的」,陳端洪2018年寫道,「憲法律必須服務於這個根本目的。」這段話前幾行另稱:「德國法學家施密特將憲法區分為絕對憲法與相對憲法。」接著,他解釋卡爾施密特(Carl Schmitt)的憲法概念。 
中國法學者陳端洪是其圈子裡最知名的代表性人物,他曾在倫敦、雪梨與墨爾本等大學研究與任教,如今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也是北京政府智囊,他尤其提供中華人民共國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重要語彙。<論「一國兩制」條件下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概念的特殊性>是這篇引用施密特文章的冗長標題。這篇文章讀起來像是北京今年7月施行「港版國安法」的理論基礎。該法在國際上被評為違反中英聯合宣言,1984年,英國在該宣言中表明,其前殖民地於1997年歸還中國,作為對應措施,北京承諾香港特別行政區50年高度自治。 
然而這部法律不只引起國際震驚,香港也反應激烈。這個城市害怕其民主運動將因「國安法」所訂下的四罪「分離、顛覆、恐怖主義與勾結外國勢力」而受鎮壓。民運人士與媒體人相繼被逮捕證實了先前的恐懼。 
激烈的反應喚起一種彷彿這部法律是在一夜之間、從天而降的印象,但事實上此前已有一段長久歷史,我們甚至可以將之視為當代中國學術思潮最準確的表現。研究者稱這股思潮的代表性人物為「國家主義者」或「威權憲法主義者」。陳端洪是其中一位,而他與許多這個學派的追隨者一樣受施密特啟發,施密特是反自由的國家法學者與納粹的法律學家。卡爾施密特是德國20世紀最具爭議性的學者之一,透過間接方式,他影響德國基本法的誕生,例如建設性不信任投票、某些憲法條文的永久性效力,以及防衛性民主,都可追溯到他對威瑪憲法的批評;但施密特也同時是反猶、反自由與同情法西斯主義知識份子的代表性人物。他在1933年加入國社黨(NSDAP),毫無顧忌讓其思想為納粹服務。他捍衛希特勒謀殺衝鋒隊組織者恩斯特羅姆的「羅姆政變」,稱其為實現「領袖」原則。納粹用來制度化其種族意識形態的紐倫堡種族法案,他稱為「自由的憲法」(Verfassung der Freiheit)。 
施密特讓陳端洪等「國家主義者」感興趣的,不是他的反猶主義,而是他的主權學說。「主權者即為決斷例外狀態之人」是施密特常被引用的定義。陳端洪在他2018年的文章中對此定義僅做了極微小的修正:「當國家處於極端危險中,即生死存亡之時,國家可以懸置相對憲法律的規範,特別是其中的公民權利條款,而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據北京大學的一份文件顯示,陳端洪早在2018年向中國領導階層提出一份「研究報告」,主題是:「香港問題」。在此報告中,陳端洪申論由中國中央政府實施一部「國安法」。一年後,2019年10月,經過香港反送中抗議數月,北京首次宣布引進此種法律的想法。中國的立法過程是一個黑盒子,因此我們無法衡量陳的意圖在多大程度上影響了國安法的立法,但清楚的是,施密特的信徒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強世功的影響則較為明確,和陳端洪一樣,強世功是北京大學法學院的教授,他激烈反對西方塑造的自由主義,如同陳端洪,他運用施密特的學說來論證其反自由主義。2018年,他在一場研討會上發表<地理與法權-麥金德與施密特論帝國間的衝突>,他在演講中引述施密特的著作《陸地與海洋》及《大地的法》。他的演說最後以「中國需要認真對待施密特的遺產」作結。強世功有豐富的香港經驗,從2004年到2008年,擔任香港中聯辦顧問。我們也無法得知強世功在「國安法」中的確切影響,但肯定很大。強世功是北京2014年公布的一份白皮書的作者之一,白皮書裡中央政府強調「廣泛的司法管轄權」,扼要地說,中央政府能夠在沒有法律限制的情況下在其領土上行動。 
在香港中文大學研究中國法制史的穆秋瑞(Ryan Mitchell)說,大約十年前,圍繞陳端洪與強世功的「國家主義者」在中國的知識圈尚屬少數,自從2012年習近平掌權以來,這個反自由主義的學派幾乎成為黨的路線。「但這些學者沒有明確的方案」,穆秋瑞說,「他們主要是帶著功利性質的捍衛中國的主權。」在巴黎法國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講授中國思想史的魏簡(Sebastian Veg)也有類似看法,2019年他在《The China Journal》發表一篇論文描述過去幾年,中國對自由主義的批評如何從經濟領域轉移到政治領域,而這尤其與「國家主義者」的興起以及他們接收施密特的思想有關。對穆秋瑞重要的一點是,中國的「國家主義者不是因為施密特是納粹,而運用他的思想。」這位美國學者說,「只因為施密特在今天的中國得到回響,就將中國與納粹德國相提並論,我認為是不正確的。我們當然在中國聽見了法西斯主義的回聲,但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許多其他國家。」

2021-03-07

趙婷說過美國是她的國家嗎?

趙婷贏得金球獎最佳導演,在大陸從「中國的驕傲」瞬間變成「辱華份子」,原因無非她曾說過「中國是個充滿謊言的國家“」和「終究美國是我現在的國家」。評論很多,我也曾寫過幾隻字。

本文則只為釐清事實:趙婷真的說過美國是她的國家嗎?

這個說法,來自她去年底接受澳洲新聞集團(news.com.au)視像訪問,說過美國 “is now my country, ultimately”。該報導後來更正,趙婷說的,應是“is not my country, ultimately”,不過中國網民(或其他人)似乎都不怎麼理會。

- Wenlei Ma: How outsider Chloe Zhao captured the American heartland in Nomadland (news.com.au 2021-03-03)

究竟她說的是now,還是完全相反的not?那個更正,有沒有為她「補鑊」之嫌?從上文下理看,很清楚,她說的是,美國「終究不是我的國家」,而不是「終究是我現在的國家」。原文:
Zhao, 38, is still a Chinese citizen but has lived in the US for more than two decades, having first moved to California for high school. But she remains something of an outsider. 
Perhaps it’s that outsider’s perspective that gives her different insight into the specific cultures and communities she’s captured on film, from the grey nomads to The Rider’s rodeo cowboys. 
“I’ve been thinking about it a lot because I used to think [it didn’t matter that I wasn’t born here],” Zhao tells news.com.au over Zoom from her home in Los Angeles. “But as time goes on, especially this year, maybe it does. 
“Because I don’t have the same kind of burden on my shoulders or feel the weight of history, and is not my country, ultimately. So maybe it's easier for me than how I see my friends are reacting, especially this year."
這幾段討論的重點是,會不會因為趙婷是個局外人,所以看美國能看得更清?下面是我的翻譯:
38歲的趙婷仍是中國公民,但自移居加州讀高中,至今已在美國生活超過二十年。儘管如此,她仍然像是個局外人。 
也許正是這種局外人的視角,讓她對在電影中捕捉到的特定文化和社區(從銀髮游牧族到The Rider中的騎馬「牛仔」)有了不同的見解。 
趙婷在洛杉磯家中通過Zoom告訴news.com.au,「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因為我曾經認為[我不在這裡出生並不重要]。但隨著時日推移,特別是今年,我覺得這其實可能是重要的。」 
「因為我沒有肩負同樣的重擔,也沒有感受到歷史的重量,而且終究不是我的國家。所以,相對於我的朋友,也許對我而言,我的反應會更容易一些,特別是今年。」

2021-03-06

小雞雞山?

Mt Coonowrin,布里斯本以北(一個多小時車程)Glasshouse Mountains群其中一座。說是mountain,其實高度不足400米。

我叫它「小雞雞山」。大家說像不像?



話說,那兩件抗爭Tee已成了我的外出必然穿著。


2021-01-08

強國有多強?

最近一直在思考一個大問題:強國有多強?有點看法,但粗淺得很,絕對算不上嚴謹分析,因剛跟朋友討論時提到,姑且也在自己網誌拋出來讓大家恥笑恥笑。

路透社近日不是有篇文章,叫China launches ’gray-zone‘ warfare to subdue Taiwan中國啟動「灰色地帶」戰術壓制台灣)嗎?讀後第一感覺是,若這種共機擾台戰術足以令台灣屈服,那只能說台灣實在太弱雞了吧!再想想,這種頻繁的「軍事」行動,中國的資源耗損不是應該高得多嗎?當然,你會說我也會說,中台軍事資源差距那麼大,即使中共方面成本更高,也必然負擔得來,但對台灣而言可能是個沉重的長遠負擔(而這亦是路透社文的重點)。

但跟共機擾台同時,又有所謂共船擾日,志在消磨日本保衛釣魚台島主權的意志云云。單看這事件,又會是那句,中共的「灰色地帶」戰術成本理應更高,但負擔得來啊。然後,又加上中印邊境對峙,中國在南海的長期軍事佈置等等等等,不禁令我懷疑,在所謂「天下圍中」尚未形成時,中國已四處樹敵,資源不會分薄導致緊張的嗎?

一方面,我們不能否認,中國今日已是經濟大國,疫情後快速反彈,且習帝治下,國進民退(在「國」中又「軍進民退」,即政府資源傾斜向軍用領域),中國政府能動用的資源超多。但是,這種「欺壓資源」真的用之不盡?

轉頭看看,在眾所周知的結構性問題外,中國近來限食(禁止浪費食物)又限電(能源供需失衡)。我覺得,在「強」的表象後面,可能有不少「弱」(或脆弱/fragility),不為人知,但陸續浮現,尤其若拜登上場後成功以聯盟制中的話。

2021-01-07

睡前跟躲在花盆去水孔的小青蛙玩了一會




下面兩張是幾天前拍的。小青蛙伏在地磚上,不動如葉。




- Australian Geographic: The frogs of Australia

未提及的曾伯欺瞞身世舊史

以前寫過,我在廣東中山出生,50年代末拋下香港一切北上支援祖國的父母在我半歲時舉家經澳門偷渡返回香港。因沒有出生證明文件,父母改以「宣誓紙」形式,訛稱我在香港出生,訛稱的出生日期較真實日期晚約半年。到了18歲成年,我選擇不做簡單的歸化手續,沒有成為英籍香港人,也沒有拿英籍香港護照,直到近32歲,取得澳洲護照前,一直是用綠色CI作旅遊證件,去任何外國旅遊必要先辦簽證,且入境時要填「無國籍」。

好了,寫點從未提過的,這次到我訛稱欺瞞了。話說我成功申請進入澳洲外交部工作,入職前的身份及品格審查非常嚴格(但可邊審查邊工作,閱讀機密文件和其他相關權限會隨審查階段慢慢提升)。資料審查其中一項,是要填寫我從出生至今的居住地址和年份。由於我頭半年的中山真實存在在法定文件上並不存在,權衡下,很快決定繼續訛稱自己在香港出生長大,只填香港的所有居所。

但問題是,我只知自己在深水埗長大,但聽父母提過剛回香港後至少曾住過錦田和灣仔,因此打長途電話回港要父母幫忙填寫。但他們也提供不了準確資料,因為年份還好,但具體地址早已忘掉了,對我的追問有點不耐煩。我則急如熱鍋上的螞蟻,因為這份工作對我來說很重要(多少有點虛榮感吧),必須盡心填寫能真實告知的資料。況且,跟父母在電話上糾纏,長途電話費很貴啊!

結果,填了能填的資料遞上。無風無浪,身份及品格審查約半年後被告知成功通過。


- 曾堯角落:CI 身份證明書 (附:我的身世)

2021-01-01

祝福香港(新年篇)

徵得不喜歡上鏡的太座同意
2021年第一天貼張合照
祝福香港。


香港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