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讀陳年《明報月刊》(2006年2月號),內有劉再復文,題為「試走《紅樓夢》探索的第三條路」,是《〈紅樓夢〉悟》一書的前言加摘錄。
摘錄的其中一則,劉再復開首即說:
在神瑛侍者與絳珠仙草相戀的洪荒年代,還有一位後來也通靈的「姐姐」,這就是後來的賈元春。
通靈的姐姐元春???!!!
他接著說:
她被選入宮廷後封為妃子,之後回到賈府省親,看到富貴榮華的極景後,竟然也有所心動,遠離了青埂峰下那個本真的自我。 ... 她對於能夠享受人間這一番富貴風流,竟產生對癩僧、跛道的感激之情。可見,此時此刻,作為女神的元春也滑到俗人心態之中。
女神元春滑到俗人心態之中???!!!
卻原來,劉再復是讀了書中第十七十八合回的一大段文字才有此言。這一段,先講賈府傾盡全力籌備省親。元春進園:
只見園中香煙繚繞,花彩繽紛,處處燈火相映,時時細樂聲喧,說不盡這太平氣象,富貴風流。
然後筆鋒一轉:
此時自己回想當初在大荒山中,青埂峰下,那等淒涼寂寞;若不虧癩僧、跛道二人攜來到此,又安能得見這般世界? ... 所以倒是省了這工夫紙墨,且說正經的為是。
然後筆鋒再轉:
且說賈妃在轎內看此園內外如此豪華,因默默嘆息奢華過費。 ...
我很難相信,以劉再復的學問功夫和對《紅樓夢》的熱愛,竟會有此誤讀!
莫非是我自己誤讀《紅樓夢》?
在我眼中,這三節的首和尾節,是作者寫元春省親時見家中的「太平氣象,富貴風流」,覺得「奢華過費」。中間一節,卻與元春毫無關係,純是作者讓「石兄」插科打諢。
如果我的看法是對的話,那麼,劉再復所謂通靈的姐姐元春「看到富貴榮華的極景後,竟然也有所心動,遠離了青埂峰下那個本真的自我」便毫無立腳點了。
在庚辰本等手抄本中,正文一般都是不分段「一氣呵成」的,如屬批語,或以眉批方式置於正文之上,或以朱色抄寫置於正文之側,或以雙行夾批方式以較小字體混在正文中,故正文和批語,一般不難分辨。
上面提到的第二節,從庚辰本看,是以正文的形式出現。但究竟此節應屬正文或批文,向有爭論,馮其庸在其新近校訂的《紅樓夢》(即《瓜飯樓重校評批〈紅樓夢〉》)中,即認為此節屬正文。持不同意見的,或認為此節是批文,或認為縱使它是正文也是敗筆,有礙情節發展。坊間一般的百廿回通行版本都把此節刪去(這可能是坊間通行版本源襲程高處理方式,因我未讀過程高原本,不敢肯定)。
不過,不管是正文或批文,不管應存或應刪,這一節講的是「石兄」見此繁華景象,忽然走出前台,閒扯一番,應屬無可爭議的。
亦即是說,劉再復誤讀了這一節,發表了無根據的結論。
我是這樣認為的。我錯了嗎?有請高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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