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3

整治冉雲飛 - 上班時不得上網!

來自中国诗歌圈博客作家冉云飞遭四川省作协处理

(冉云飞,1965年出生,重庆人,1987年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著有:《尖锐的秋天:里尔克》、《陷阱里的先锋:博尔赫斯》、《从历史的编旁进入成都》、《庄子我说》、《手抄本的流亡》、《冉云飞诗集》等专著。曾获全国及省级奖数次,有作品入选高中语文阅读教材,被媒体誉为是“民间教育家”,现供职于《四川文学》杂志社。)

四川杂文家冉云飞最近在博文《最不可辜负的是民心》中说了一些比较尖锐的话,结果受到了四川作协的处理。

鉴于冉云飞的错误言行,四川省作协党组领导多次找其谈话。6月6日下午作协党组全体成员与《四川文学》主编一道又找冉云飞进行集体谈话,对其错误言论提出严肃批评。省作协党组作出如下决定:

一、责成《四川文学》编辑部对冉云飞再次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主动删除博客中有错误的文章,不再发表与抗震救灾工作大局相悖的言论。

二、省作协三刊一报,一律不再刊发冉云飞的所有作品。

三、关闭冉云飞办公室的网络系统。

四、作协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离开成都市区履行请假手续经过批准。省作协目标办要加强监督,每月检查一次,记录在案,作为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针对四川作协当局的处理意见,该省作家司马藜对记者说——

“这个处理意见首先是主客体错位,省作协党组无权对社会人士冉云飞的社会行为做出任何处理,如果说冉是作协的工作人员,那也该由作协行政机构说话,而不是党组;换句话说,非党人士冉云飞不配享受由党组发文处理的待遇。因此从法理的角度,这个文件是无效的。

其具体的四条“决定”也统统站不住脚:

其一,冉云飞写博客是个人行为,不是工作行为,作协无权干涉,更没有道理“责成”四川文学“批评教育”。如果冉的行为危害了社会,自会有相应的法律机关过问,无劳作协和四川文学越位。

其二,既然冉云飞的文章都是在博客中发表的,关三刊一报什么事?既然是“批评教育”,前提是希望他变“好”,那么他要是“改邪归正”写了“好东西”呢?

其三,要么开除冉云飞的公职,把他清除出这个单位,既然还让他上班,而又关闭他的工作设施,不是让他可以名正言顺地享受上班不干活的待遇么?再说,冉云飞上网写博客都是在家里干的,关他办公室的网络有个球用啊!

其四,明明是处理冉云飞的“几点意见”,却处理起全体工作人员来了!而且所有“工作人员离开成都市区履行请假手续经过批准”,这更是不合法也不可能实行的,试问当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限制时,省作协有什么权利限制其工作人员的行动自由?”

冉云飞先生对此事的回应

谢谢各位关心。

有很多人问我这事,我一直没表态,也不准备说我自己。这样的事,我都是多少天后才知道的,也没有什么了不起。马上又从网上看到了,不知这样的消息如何传出去的。我不准备为此事发表任何文章并接受采访(关怀其他民生的事我不会停止言说),那样有炒作的嫌疑。请诸位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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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云飞:最不可辜负的是民心

(經過多番封殺,目前只有一五一十部落牛博網膽敢收容冉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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