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個生日日子,兩個真的,一個假的。
假的生日有法定地位,真的沒有。
先說真的。一個是舊曆(即農曆),一個是新曆。父母記的是舊曆,我嫌麻煩,漸漸只記新曆。順帶一提,我的舊曆生日是在4天前,新曆生日將在6天後。不過,無論真的假的,舊曆新曆,我都不慶祝。
假的生日,就是在我所有法定文件上寫的出生日期。50年代末,父母離開香港,北上支援祖國。我在廣東中山一所糖廠出生。幾個月大,父母帶著4個孩子偷渡返港。由於沒有出生證明,父母於是向政府“宣誓”我的出生日子,這隨口說的日期約比我的真生日晚半年。順帶一提,明天既是我的閑散生涯5週年紀念日,亦是我以法定年齡計,46.5歲。
生日,某個角度來說,也是給商人操弄的一個活動理由之一,年輕時,較有過生日的氣氛與感受,年紀稍長時,慢慢了解,有沒慶祝,似乎並不太重要,不然就是常常忙忘了生日這檔子事,年紀大時,又因生活上可能無所事事,突發一感,不如來過個生日,那麼又有了這樣的商業行為。
回覆刪除PS原來,我們的法定生日上,差距了一輪多阿!
這樣也算得上,是忘年之交嗎! 呵
沒關係。我之前所說的公司內的“女朋友”年紀全都比我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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