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1

林老左傾 未為晚也

香港應否訂定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應定在甚麽水平?爭論不已,但以林行止昨天的為何應定較高的最低工資最值得細讀和思考。

林行止和他創辦的信報過往堅持放任市場經濟信念,反對一切“干預市場運作”的政府政策。今天,林行止改變立場,不只支持訂定最低工資,而且認為最低工資應定在較高水平,在我看來,林老臨老左傾,未為晚也。香港從來都是法治自由盛裝之下巧取豪奪投機倒把的社會,只是於今尤烈而已。

為什麼筆者會作出這種違反經濟學原理的價值判斷?答案是香港社會愈來愈不公平,雖然「不公平」是驅動社會進步、刺激經濟向前的原動力,但在社會貧富兩極化已趨極端而且大企業佔盡優勢的現在,不以立法手段平民憤,恐怕會種下更深的禍根。

在《信報》前三十年,筆者義無反顧地維護具香港特色的資本主義制度,不僅追隨先進文友,不甘後人積極地把西方有關學說引介給本地讀者,在壯大此間資本家演變至後來有點強取豪奪的生意經營上,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近年香港社會上上下下已為資本家控制,經營環境自由盡失,資本家的醜陋面貌早於無意間流露,他們不為幾乎是世界最少稅項和最低稅率以及不徵收遺產稅而「感恩」...,反而憑藉坐大的財勢,不惜出盡合法欺詐手段榨取最大利潤……。

太多法定的專利和財雄勢大的無形壟斷,令香港的商業競爭只存在很低如街邊小販(如果尚未為超市趕絕的話)的層次,根本上香港已失去自由市場競爭的活力(還說什麼實施最低工資令香港自由失色!),這樣的「營商環境」,會使資本主義香港慢慢退化;而與此同時,「社會負擔」則不斷加諸香港低下階層肩上;他們的收入僅堪糊口,可是,所有加價加費以至五花八門的間接稅都衝着他們而來,在這種情形下,你還能不要求把「最低」工資定在勞工團體定下的水平嗎?

「西哲」說年輕人大多傾向社會主義,成熟後大都成為資本主義信徒。筆者的思想歷程剛相反;這三四十年看到太多不公平現象,思想自然微微向左傾斜!

延伸閱讀:
- 練乙錚:法定最低工資是劫中產濟赤貧
- The Economist: End of an experiment

7 則留言:

  1. 我也贊成最低工資要在比市場較高的位置,不然就不如不定最低工資,因為僱主有了最低工資的指標,就只會比那個價錢(即使僱員的價值是有高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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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啊,有了最低工資指標,雇主當然只肯付那個水平。如果最低工資定在低水平,不如不要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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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林生此文不是左傾而是幼稚. 《最低工資條例》只會增加法定的專利和財雄勢大的壟斷財閥的壟斷力量. 條例只會令小企業更無法和大財閥競爭.條例只會像鴉片, 令弱勢社群感覺良好, 認為法律幫了他們.
    要"香港有序地走向真正公平的社會", 不如大加利得稅和加大累進稅率. 增加福利, 最好學新加坡大建公共房屋. 提高入住公共房屋的入息限額,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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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當年林老說,最低工資只會增加失業率,因為僱主會節省人手,或只聘請較有能力的人,"弱勢社羣"更會被淘汰.我至今仍是較信服這個理論,不料今天林老已打倒昨日的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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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訂定最低工資,而且水平在市場價格以上,會導致失業增多,這幾乎是經濟學abc結論。

    問題是,所謂“經濟學”,不過是當今佔據主流的一派經濟學說。分析社會現象/政策,不能單用經濟學角度。即使只以經濟角度看問題,現今主流經濟學千瘡百孔,垃圾入垃圾出,怎能拿來當聖經?

    林老是臨老左傾,是不是幼稚很難說。要一個社會有序地走向公平,當然可以從福利稅率房屋等方面入手,但也沒有必然理由要排除工資這一途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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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但也沒有必然理由要排除工資這一途徑啊。」

    排除(立法管制)工資這一途徑的其中一個理由,是我貼文的第二及第三句。另外,立法後,即使超小的企業,也要按法例要求,花費大量資源(1)maintain工人的出勤、工資、等紀錄,(2)與工人訂定這樣那樣的合約並保留紀錄。這些花費,減低企業的盈利,但並不能增加工人的收入。而納稅人又要花大筆公帑,增聘勞工督察巡查執法。這大筆公帑如果花在社會福利上,會更有效地改善弱勢社群的福利。(立法管制)最大的得益者是勞工處的執法人員。


    10年7月21日下午3:24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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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每一項立法都會引來執行監察的行政費用
    說到壓榨員工
    坦白說大企業良莠不齊
    但小企業一樣如此
    不能一概而論小企業全是這一法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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