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士一路上都在聽Beatles。
端午又試著給家玉打了個電話。
當然,還是關機。
當我發現自己處於煩惱之中 瑪麗媽媽來到我身邊,為我指引方向 讓它去
...
歌詞和節奏都適合他的心境。他覺得列儂的這首歌,就是為自己寫的。為自己,為此刻。有人將約翰•列儂與馬克思和孔子相提並論,他覺得還是有點道理的。他的心裡湧現出一股久倦人世的哀傷或喜悅,既陳舊,又新鮮。
為甚麼,為甚麼總是將老麥的作品算進列儂的賬?(當年讀裴在美的小說《台北的美麗和憂傷》,文中提到蜜雪兒是一支約翰藍儂的曲子 。為此我寫了一篇網誌文,題為「藍儂不曾愛過蜜雪兒」)
其實,書中還有另一例子:
兒子剛把那白色的蘋果耳機塞入耳中,家玉就湊過去取下一隻,放在自己的耳邊聽了聽,說:「噢,原來是在聽列儂啊!」
那是一首甲殼蟲樂隊的《黃色潛水艇》。
這錯誤當然沒有讓它去和蜜雪兒那麼明顯。The Beatles的歌,名義上絕大多數由Lennon-McCartney合寫。Let It Be和Michelle出自老麥手筆,非常明顯。Yellow Submarine,尋根究底的話,恐怕老麥的“貢獻”較多。不管怎樣,明明是「甲殼蟲樂隊的《黃色潛水艇》」,何以說成「噢,原來是在聽列儂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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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小題大作是不?我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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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是,我好像未曾讀過任何人,將The Beatles的歌(不管實質誰寫的),硬算在老麥身上。
「噢,原來是在聽老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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