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3

【讀推理】 捉心理遊戲,我不愛玩

我是差不多先生,從沒認真思考過推理小說中的“推理”應作何解。不就是推(敲)(道)理嗎?

那天讀完湊佳苗的往復書簡,頓悟,推理也可解作推敲作者的心理。用廣東話講,就是捉心理。可這種捉心理遊戲,我不愛玩

先旨聲明,我偶爾讀讀推理,但不算喜歡這小說類型。湊佳苗是近年人氣作家,可我對她的評價不高,包括這部往復書簡。

為了說明推心理,在此略介紹書中三短篇的第一篇,十年後的畢業文集。話說一群高中同學好友,有男有女,女的都在不同程度上喜歡其中一位帥氣男生,畢業前A勝出跟帥哥正式交往。不過,後來在一次舊同學聚會遠足,發生意外,A臉部受傷,據說心靈也受創,致電男生分手,並從此銷聲匿跡。男生結果轉跟B交往,結婚。畢業後即離國的C專程回國喝喜酒,並寫信給D,探聽究竟(A的受傷,B要負責任嗎?)。可D曾一度懷疑寫信人的真實身份...

或者你已經想到,以C身份寫信的人不是C。那她是誰?哈,原來,C根本沒有回國喝喜酒。受創的A,經數度整容後已然釋懷但依舊深居簡出,借住C在國內的住所,並代為整理信件。看到喜帖,興起以C身份赴宴,竟然無人發覺。

可能我過份理智吧。謎團解開,我只能說,作者把讀者當白痴嗎?一個人,整過容,可能看來不那麼像從前的自己,但絕不可能冒充另一位好友同學。需知道,赴宴的都是高中舊同學,其中還包括友情深厚的那一群。畢業不過10年,發生意外後不過幾年,有可能蒙混過關嗎?

論理,絕不可能。所以從我這讀者眼中,根本無理可推。

唯一能推的,是作者的心理,猜想作者這次又玩甚麼把戲,構思一個怎麼樣懸疑曲折出人意表的故事...

這種捉心理遊戲,我不愛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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