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21

張愛玲有幾句話不再同讀者說

陳子善登在聯副的小考(失蹤的自辯,21/9/05),全文如下:

台灣皇冠出版社出版的《張愛玲典藏全集》(二○○一年四月初版)煌煌十四卷,卻有一個重要的遺漏,張愛玲一九四六年十月為《傳奇》增訂本寫的代序〈有幾句話同讀者說〉,典藏全集失收了。這倒不能全怪全集編者的疏忽,是張愛玲自己先刪去這篇不得不寫的自辯的。

一九五二年夏,張愛玲告別她的發祥地上海,到香港大學繼續學業,不料因獎學金事與校方發生爭執,於是由宋淇引介,為香港美領館新聞處翻譯美國文學名著以謀生。二年之後的一九五四年七月,香港天風出版社推出《張愛玲短篇小說集》,此書其實是《傳奇》增訂本的翻版,卻保留了《傳奇》再版本序作為「自序之二」,張愛玲又新寫了「自序之一」,唯獨刪去了〈有幾句話同讀者說〉。大概張愛玲以為時過境遷,遠在香港的讀者已不清楚她抗戰勝利以後在上海的尷尬處境,這篇自辯大可不必再保留了。

《張愛玲短篇小說集》一九六八年七月由皇冠出版社「引進」台灣,從此以後,台灣皇冠各種版本的張愛玲短篇小說集,都以港版《張愛玲短篇小說集》為準,〈有幾句話同讀者說〉也就永遠不見了蹤影。可是,這一段不堪回首的歷史不是這麼輕易就可以翻過去的。迫使張愛玲在這篇自辯中大動肝火,不得不為自己洗刷的,是因為「近一年來常被人議論到,似乎被列為文化漢奸之一」,「還有許多無稽的謾罵,甚至涉及我的私生活」。有關名譽,有關生計,當然非同小可。不過,張愛玲到底是大手筆,行文之間還是說得輕巧了些,何止是「似乎被列為文化漢奸」,張愛玲當時就是被社會輿論判定為「女漢奸」之流,這是有文為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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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有幾句話同讀者說

我自己從來沒想到需要辯白,但最近一年來常常被人議論到,似乎被列為文化漢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寫的文章從來沒有涉及政治,也沒有拿過任何津貼。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謂"大東亞文學者大會"第三屆曾經叫我參加,報上登出的名單內有我;雖然我寫了辭函去,(那封信我還記得,因為很短,僅只是:"承聘為第三屆大東亞文學者大會代表,謹辭。張愛玲謹上。")報上仍舊沒有把名字去掉。

至於還有許多無稽的謾罵,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辯駁之點本來非常多。而且即使有這種事實,也還牽涉不到我是否有漢奸嫌疑的問題;何況私人的事本來用不著向大眾剖白,除了對自己家的家長之外仿佛我沒有解釋的義務。所以一直緘默著。同時我也實在不願意耗費時間與精神去打筆墨官司,徒然攪亂心思,耽誤了正當的工作。但一直這樣沉默著,始終沒有闡明我的地位,給社會上一個錯誤的印象,我也覺得是對不起關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說集重印的時候寫了這樣一段作為序。反正只要讀者知道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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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裡面新收進的五篇,《留情》、《鴻鸞禧》、《紅玫瑰與白玫瑰》、《等》、《桂花蒸 阿小悲秋》,初發表的時候有許多草率的地方,實在對讀者感到抱歉,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經過增刪。還有兩篇改也無從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會做詩的,去年冬天卻做了兩首,自己很喜歡,又怕人家看了說:"不知所云";原想解釋一下,寫到後來也成了一篇獨立的散文。現在我把這篇《中國的日夜》放在這裡當作跋,雖然它也並不能夠代表這裡許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為一個傳奇末了的"余韻",似乎還適當。

封面是請炎櫻設計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張時裝仕女圖,畫著個女人幽幽地在那裡弄骨牌,旁邊坐著奶媽,抱著孩子,仿佛是晚飯後家常的一幕。可是欄桿外,很突兀地,有個比例不對的人形,像鬼魂出現似的,那是現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裡窺視。如果這畫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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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學出版社1986年出版的《傳奇》(「中國現代文學作品原本選印」系列之一),除包括初版全部內容外,也收入上述的經增刪的五篇小說、〈中國的日夜〉、〈再版的話〉和〈有幾句話同讀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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