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1

凡有火災,必讓領導先走

兰小欢:央视火灾通稿:让领导先走!

一覺醒來,央視大樓火災的通稿已經發布,學習了一下。總體印象是:這到底是“通稿”呢,還是“通搞”?

第一:“這次火災是由于工程項目業主管理單位中央電視台新台址建設工程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未經請示批准,擅自雇傭人員,違規燃放煙花釀成的。”

好一個“未經請示批准,擅自雇傭人員”!十二個字,已經決定了追究責任方案:領導基本免責,建設工程辦公室負責人頂雷,“擅自被雇傭”的人員倒黴。有興趣的同志可以追蹤一下誰是這個頂雷的負責人,他是不是那個真的負責人,恐怕又有故事了。

雖然大火一來領導就要先走是我國慣例,但這次走得實在是太牽強了,怎麽走得了呢?!如此特殊的節日,如此大規模的煙火慶祝,又在自己即將建成的新居門口,這麽大的好事兒這央視的領導們竟然事先不知道?!再者說,如此規模的煙火和設備,花費隨隨便便恐怕就要幾十萬,領導們都不知道,這預算哪裏來的?!CCTV如此財大氣粗,視錢財如糞土,難不成自焚真是為了扯動國家內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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