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3

【盛世中國】 依法判決 認罪服判 不提上訴 保外就醫

AM730 司法機關受理 趙連海申保外就醫 (2010-11-23)

新華社凌晨報道,內地毒奶粉受害人家屬趙連海(左圖),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入獄兩年半,在昨日上訴限期前,未有提出上訴,司法機關則受理趙連海保外就醫申請。曾去信法院求情的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認為,這次藉申請保外就醫以換取趙連海放棄上訴及解聘律師,並非堂堂大國所為,又指中央受輿論壓力,才與趙連海達成枱底交易,劉將就此繼續去信中央反映。在消息未公布前,趙連海及其家人突解聘代表律師李方平、彭劍,兩名代表律師深感錯愕、震驚。

有關報道凌晨近1時在香港發稿,指趙連海未有在昨日上訴期滿前提出上訴,故一審判決生效,又稱趙連海在宣判後表示認罪服判。另外,司法機關已經受理趙連海的保外就醫申請。報道引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尋釁滋事罪最高判監5年,負責審判的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是按趙連海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

連日來為趙連海奔波的律師李方平及彭劍,在昨天案件上訴期限屆滿前,再到北京大興區看守所求見其當事人一面,詎料兩人離開看守所時,竟透露看守所轉交聲稱是趙連海的親筆字條,「就我本人一案現解除與律師李方平、彭劍的辯護代理關係」,下款有趙的名字及蓋上一個手印,日期則為「2010年11月17日」。彭劍在社交網站Twitter昨更新留言,稱對趙紙條內的簽名真偽存疑。

兩名律師收到消息後,即趕往趙的妻子李雪梅寓所,寓所附近續有十多名警察及保安員駐守,不准傳媒接近趙家。李方平事後向傳媒展示由李雪梅給他的「解僱信」,內容同樣簡短地表明解除委託兩名律師。李方平形容李雪梅的無奈,「她……也是一種苦笑吧,拿著這張紙,她說情況可能你也知道了……」李方平與彭劍均對事態發展感震驚,李方平更相信趙家受著當局壓力,「在這個個案中我們看到一些就是不合乎法治的現象,我們也是很焦急……」又無奈地表示,「我們希望就是這個國家會更好」。

趙連海的上訴書上周末雖已郵寄到法院,但因趙的紙條列明早於上周三已解聘律師,上訴書恐已無效。李方平指,看守所未有透露趙是否另行託人或自行提出上訴,甚至已放棄上訴,開始服刑,故也無法估計往後發展,但李、彭兩人仍很關心趙家情況,又引述看守所表示,趙連海已於本月12日恢復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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